索引號
11511100684160426W/2023-00008
主題分類
發(fā)布機構
市信訪局
發(fā)布日期
2023-11-15
文號
有效性
有效

四川省信訪局關于印發(fā)《領導同志批示件辦理工作規(guī)程(試行)》的通知

時間:2023-11-15 15:15 | 來源:四川省信訪局


各處(室)、中心:

現將《領導同志批示件辦理工作規(guī)程(試行)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遵照執(zhí)行,抓好貫徹落實。

?四川省信訪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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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導同志批示件辦理工作規(guī)程(試行)

第一章??總??則

第一條??為進一步加強和規(guī)范領導同志批示件辦理工作,確保政令暢通,根據《中共四川省信訪局黨組工作規(guī)則》《四川省信訪局公文運轉規(guī)則》等文件精神,制定本工作規(guī)程。

第二條 本規(guī)程所稱批示件是指黨和國家領導人,國家信訪局和省委、省政府領導同志在各類文件電報、簡報專報、群眾來信等文字材料上作出的批示。

第三條??各處(室)、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,把批示件辦理擺在重要位置,落實專人負責,細化工作舉措,做到準確領會批示精神,全面落實批示要求。

第二章??責任分工

第四條 批示件統(tǒng)一由辦公室負責交辦、督辦、協(xié)調、綜合等工作。

第五條 領導同志明確要求報告辦理結果的批示件,或批示請省信訪局主要領導同志閱處、閱研、研究、酌處、考慮等需要反饋辦理結果的批示件,作為急件,由辦公室呈送局主要領導簽批。

第六條 根據批示件內容、緊急程度和工作實際,省信訪局通過黨組會議、專題會議等形式,及時組織傳達學習領導同志批示精神。

第七條 按照職責分工和批示要求,批示件由有關處室具體承辦。

第八條 涉及多個處(室)、中心職責的批示件,由局主要領導指定牽頭局領導或牽頭處室。

牽頭局領導或牽頭處室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,主動與協(xié)辦處室溝通銜接,匯總報告辦理情況;協(xié)辦處室應積極配合,共同做好辦理工作。

第三章??辦理流程

第九條 批示件辦理按照“登記—交辦—辦理—督辦—反饋—閱批—注結—存檔”的流程進行。

第十條 登記。收到批示件后,辦公室要嚴格履行登記程序,實行臺賬管理,內容包括:編號、收件時間、來文單位、文件標題、辦理要求、辦理時限、批示內容等。同時,對辦理過程中的運轉情況和辦理結果,如:責任處室、辦理情況等,也要登記注明。

第十一條 交辦。根據局主要領導批示意見,辦公室將批示件轉送給分管局領導或直接交辦給責任處室。分管局領導簽批后,要及時交辦給責任處室。原則上,批示件應當當天交辦,急件立即交辦。

第十二條 辦理。責任處室收到批示件后,要及時送主要負責人批辦,確定具體承辦人,并按要求迅速辦理。

第十三條 督辦。臨近辦結期限時,辦公室應當及時督促責任處室按期辦理。

第十四條 反饋。明確要求報告辦理結果的批示件,或批請分管局領導閱處、閱研、研究、酌處、考慮等需要反饋辦理結果的批示件,責任處室應當及時反饋。對批示閱、參閱、閱知等的,原則上不需反饋。

第十五條 閱批。對需要以省信訪局黨組、省信訪局或省信訪工作聯(lián)席會議、省信訪工作聯(lián)席會議辦公室名義反饋的批示件,由責任處室起草書面報告并按程序審簽后,及時上報落實情況。

第十六條 注結。批示件辦理到以下程度,可在辦公室辦理環(huán)節(jié)上注結:不要求反饋辦理結果、已將領導同志批示轉送有關處室或有關人員的;要求反饋辦理結果、已向有關單位反饋辦理結果的。其中對要求反饋辦理結果的,責任處室應當在辦結后,及時向辦公室反饋。

第十七條 存檔。責任處室應當根據檔案管理有關規(guī)定,對批示件及其辦理過程中形成的相關文件材料及時收集整理,并移交給辦公室統(tǒng)一存檔。

第四章??辦理要求

第十八條 批示件辦理必須堅持事實清楚、結論明確,言簡意賅、格式規(guī)范的原則,對批示事項逐一正面回應,杜絕避實就虛、避重就輕等情況。

第十九條 對批辦性、指令性批示件,要深入調查研究,及時制定貫徹落實措施,明確目標任務、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。批示要求對反映問題進行查辦的,經查情況屬實的,要有明確的處理意見;批示要求整改或加強的,要有具體措施及完成時限。對信訪批示件,要按《信訪工作條例》有關規(guī)定辦理,并將辦理結果反饋有關單位。

第二十條 批示件辦理要按照領導同志批示的時限,或有關公文確定的時限完成。涉及信訪穩(wěn)定風險、信訪輿情等重要事項的緊急批示,要即收即辦。

第二十一條 對無時限要求的批示件,屬單個責任處室職責范圍內的事項,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并反饋;需要牽頭處室會同有關責任處室辦理的事項,牽頭處室應當抓緊會商,在15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;需要調查論證的事項,應當先說明辦理情況,報告結果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。

第二十二條 批示件辦理原則上不得逾期。確因情況復雜,難以在規(guī)定時限內辦結的批示件,責任處室應當及時向有關單位說明理由和辦理進展。

第二十三條 辦公室應當根據批示要求,定期督辦、跟蹤督辦,確保批示件高質高效落實;對領導同志關注的批示事項辦理情況,隨時進行督促檢查。

第二十四條 辦公室應當每月梳理匯總批示件辦理情況,呈報局主要領導審閱。

第二十五條 對無故未按期辦結批示件,或辦理質量差,或誤報、瞞報、漏報,造成不良影響的,及時進行通報批評;造成嚴重后果的,對有關責任處室和責任人依規(guī)依紀依法嚴肅處理。

第五章 保密管理

第二十六條 批示件中,原件標有密級的,按原密級管理。未定密且未公開的,按內部文件管理。復印的批示件密級與原件相同,視同原件管理。

第二十七條 回復批示件辦理情況的書面材料應當做到密來密復,秘密等級與批示件密級一致,不得降低或取消密級,并通過符合保密要求的渠道報送。

第二十八條 對違反保密有關規(guī)定,擅自通過復印、掃描、拍照、外借、上網等方式擴散批示件,造成失密泄密或其他不良后果的,對有關責任處室和責任人依規(guī)依紀依法嚴肅處理。

第六章 附 則

第二十九條 本規(guī)程由省信訪局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
第三十條 本規(guī)程自印發(fā)之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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